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中兴华所”)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,聘请一年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中兴华所自 2021年度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在过往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审计原则,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,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,保证审计服务质量,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,聘期一年。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,预计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,与上期持平。
(6)历史沿革: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,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,改制为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”。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,更名为“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”。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,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。
(7)截至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,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,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。
(9)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,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;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;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;批发和零售业;房地产业;建筑业等,审计收费总额15,791.12万元。与本公司同行业(制造业)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。
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,468.42万元,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,000万元,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。
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: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,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%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、行政处罚2次、行政监管措施16次、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;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刑事处罚0次、行政处罚8人次、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、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。
(1)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:黄辉,2014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。
自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,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,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超过3年,先后为兆新股份(002256)、融捷股份(002192)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,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。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。
(2)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:肖国强,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。自2005年从事审计工作,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,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超过10年,先后为温氏股份(300498),广钢股份(600894)等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,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。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自 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。
(3)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:王祖诚,注册会计师,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,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,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,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、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,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。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。
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,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、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、监督管理措施,受到证券交易所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、纪律处分。
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。
中兴华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、审计服务性质、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,并遵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(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)。预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8万元,内部控制审计费12万元,合计70万元。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上期持平。
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,经审议JN体育平台,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进行了充分了解,并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,认可中兴华所的独立性、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者保护能力,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资质、经验和专业能力,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,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,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,保证审计服务质量,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。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,聘期一年。
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经审核,监事会认为: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有证券、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,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,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、公允的审计服务,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。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3、中兴华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;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、执业证照。
Copyright © 2002-2024 JN体育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鲁ICP备2021006370号-1